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复杂程序中,争议的解决往往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由一个连续、动态的过程构成。在这一过程中,某些程序性或实体性问题可能成为阻碍程序高效推进的障碍,或亟待先行确定以供后续审理。中间裁决制度,正是为应对这一需求而产生的关键程序工具。
2026-08-28
为了提高审理效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解决相关争议,现代仲裁规则普遍引入了部分裁决制度。部分裁决制度赋予仲裁庭将案件中已审理清楚、可独立裁决的部分请求先行作出裁断的权力,是优化争议解决流程的关键程序设计。
2026-08-28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依照仲裁程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所制作的生效后具有终局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
2026-08-28
一份裁决的作出,标志着仲裁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判定。曾有国际仲裁专家提出:裁决书,是仲裁庭写给双方当事人的一封定分止争的信,这封信的严谨和准确,代表了仲裁庭的专业和解决纠纷的决心。
2026-08-28
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如果发现裁决中存在未对相关仲裁请求作出裁断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仲裁庭提出申请。国际上通行的仲裁规则普遍设立补充裁决制度,以保障当事人获得救济的权利,维护仲裁程序的完整性与公信力。
2026-08-28
仲裁费用不仅涉及当事人为获得争议解决所支付的经济成本,更承载着引导程序行为、体现裁决公正、促进高效解决等多重功能。
2026-08-28
送达与期间计算是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血管与时钟”,它们确保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增强了程序的透明度,保证案件信息在当事人、仲裁庭及仲裁机构之间有序、及时地展示,并通过控制程序的期间让案件进行的节点和时间有更好的可预期性。
2026-08-28
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效率与成本始终是当事人关注的核心。为满足部分争议及追求当事人更加高效解纷的迫切需求,国际主流仲裁规则普遍设立了快速/简易程序。
2026-08-28
“协助进行临时仲裁”条款是在不同特色的国际仲裁制度相互融合发展的背景下,ICDPASO规则灵活性、包容性与服务性的集中体现。
2026-08-28
在国际商事仲裁追求效率与灵活性的趋势下,“友好仲裁”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法律严格性、追求个案实质公正的机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026-08-28
第三方资助仲裁(英文简称TPF,是Third Party Funding的缩写)指案外人(非仲裁当事人)为一方当事人承担仲裁中产生的成本,以换取案件胜诉后收益的安排。
2026-08-28
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的蓬勃发展,信息化手段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发展方兴未艾。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高效推进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增强程序管理的透明度创造了新的机会,但同时,电子证据,线上开庭的普及也带来了对传统模式下仲裁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合规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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