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理方式条款处于仲裁程序治理的枢纽位置:一方面决定案件事实查明与法律适用的呈现路径(开庭、远程、书面);另一方面通过程序令、时间表与案件管理会议,将当事人自治与仲裁庭程序裁量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的流程安排。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商事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第26条(以下简称第26条)以五款结
2026-08-28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开庭不仅是事实调查和庭审辩论的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更是仲裁庭在正当程序与程序效率之间进行精细平衡的核心程序。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商事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第27条(以下简称第27条)通过三款规定,围绕通知期限、不公开原则和庭审记录等问题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制度方案,并与
2026-08-28
在机构仲裁中,开庭地点常被忽视却易引发争议。它不仅关系当事人的参与庭审成本与便利性,也涉及程序管理、信息安全、证人出庭等实务安排。随着远程开庭普及,仲裁地(Seat of Arbitration)与开庭地点(Place/Venue of Hearing)的区分愈发关键前者决定程序法与司法监督管辖法院,后者更多是庭审组织
2026-08-28
在现代国际仲裁中,通过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提出与交换、证据可采与证明力评价、证人/专家证言形成与听询四个环节,进而推进事实认定。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商事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第29条(以下简称第29条)以四段式结构实现上述目标。 第(一)款确立举证责任分配的基础原则(证明责任起点); 第(
2026-08-28
在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越来越多地涉及工程技术、质量检验、财务核算、生态环境标准、商业秘密认定、数据取证、行业惯例等专门性问题。此类问题既影响事实认定,也左右责任归属与损失计算。若仅依赖当事人陈述和一般书证,仲裁庭可能难以充分把握技术层面的争议;若过度依赖单方提交的专家意见,则可能引发专家立场偏向委托方方法不透明以及
2026-08-28
在约定仲裁管辖的情况下,参与开庭等仲裁审理程序,是仲裁参与方,尤其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国际仲裁中,经适当性通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仲裁审理的,可以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实践中,当事人缺席仲裁审理的情形多种多样,或当事人策略性不应诉,或未按期提交请求书或答辩书,或经通知不到庭,或开庭后中途退庭,或消极应对
2026-08-28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商事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第32条(以下简称第32条)通过程序中止恢复的设定,将申请条件决定机制程序恢复规则化,为仲裁庭管理仲裁程序中止提供了制度基础。 一、规则原文 第三十二条仲裁程序中止和恢复 (一)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或出现特殊事由需要中止审
2026-08-28
在仲裁案件管理中,“宣布开庭审理阶段终结”标志着案件从“举证—质证—辩论”的审理环节,进入仲裁庭内部评议、撰写裁决的相对封闭阶段。
2026-08-28
在当今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当事人既需要专业裁决,也渴望灵活、高效且能有效执行的友好协商途径。ICDPASO仲裁规则关于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的融合条款正是为了回应这一需求而制定。
2026-08-28
仲裁庭主持的调解是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愿嵌入仲裁程序中的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仲裁中的调解意向达成一致,仲裁庭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可对审理的案件进行调解。
2026-08-28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一裁终局”带来的效率优势离不开仲裁庭裁决作出的及时性。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并管理裁决期限,成为平衡仲裁效率与裁决质量的重要议题。
2026-08-28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法律适用是仲裁庭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裁决实体争议的根本依据,直接关系到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可预见性及最终的可执行性。
2026-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