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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PASO与北京四中院联合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商事调解条例》生效后国际组织在北京诉调对接暨司法支持首案办结

发布时间: 2026-07-07 11:19

近日,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以下简称“ICDPASO”)对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的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解纷中心”),成功办结一起涉外商事诉调对接暨司法确认案件。该案系《商事调解条例》自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以来,北京首例由非政府间国际组织ICDPASO调解署协助管理下达成跨境商事纠纷调解协议并获得司法支持确认的案件,也是全国新规落地后法院依托国际性商事调解组织化解大额跨境商事争议的先行案例。

本次调解共涉及多起关联案件,涉案主体涵盖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开曼群岛注册企业。案涉当事人分属不同法域,争议类型涉及债权和物权法律关系,案涉标的,具备重要示范价值。

经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依托多元解纷中心平台,将案件委托至 ICDPASO 调解署开展专业化商事调解。ICDPASO调解署充分尊重双方合意以及按照《ICDPASO商事调解规则》相关规定,规范高效推进调解全流程工作,并与多元解纷中心协作推进案件受理、调解实施、司法确认申请等各关键环节,实现争议快速化解。

调解过程中,ICDPASO调解署充分发挥优质调解员名册国际资源优势,发挥专家调解特长,针对涉及不同法域股权、债权法律关系特点,组建国际知名的多国籍,多专业背景的调解员组成调解员小组,秉持公平、公正、高效的核心原则,深入研判争议焦点,精准搭建各方协商对话的桥梁。并根据部分当事人的申请,依托 ICDPASO 线上调解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远程调解,调度灵活、响应高效,适配各方时间安排,有效为当事人节约参与调解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经多方努力推动,案件受理后的不到一周时间,在ICDPASO调解署,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经调解员小组确认的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北京四中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

北京四中院设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并落地多元解纷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平台统筹优势,主动共享平台资源、畅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全力支持 ICDPASO 等国际性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争端专业调解,在涉外法治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前述调解协议经北京四中院司法审查,并逐一核实放款流水、质押登记、债务由来等关键事实,确认调解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各方权益及公共利益的情形,并依法为各方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国际组织调解院管理的调解成果以司法效力,圆满实现“调解+司法确认”的闭环处理,办理全过程充分彰显四中院对涉外诉调对接工作的强力司法支持,对北京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起到关键支撑作用。

作为《商事调解条例》生效后北京首例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案件,该案充分彰显了ICDPASO作为国际组织在商事调解、诉调对接、程序管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国际资源优势,有力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各类商事主体搭建起“共商共建共享”的专业化国际争端解决服务平台。通过构建法院司法赋能、专业国际调解组织前置化解纠纷的模式,为跨境商事调解工作夯实司法保障,打造了区域涉外商事争议多元协同化解的标杆范例。

                                        【撰稿: 马雪晴 审稿:钟元 责任编辑:钟元】

附:ICDPASO调解协议示范文本

就本合同所发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均提请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按照申请时该组织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各方应履行该和解协议所载之各项内容。

如果调解不成,争议将提交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依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