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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专题一讨论环节综述

发布时间:2024/12/25

第九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专题一“中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讨论环节邀请多位来自高校、法院、争端解决机构及协会的涉外法律专家参与分享与交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长沈佩兰主持本环节。

湖北珞珈国际法创新基金会理事长杨成铭提出了中国应通过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及经社理事会规制单边制裁,通过多边机构和国际规则应对单边制裁对国际法与秩序的挑战。

 

上海虹口区法院院长肖凯表示优化涉外审判机制具有提升司法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司法话语权及维护国家主权利益等重要意义,应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和公信力,创新涉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和域外法律查明机制,进一步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和海事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以及涉外审判工作与数字法院建设深度融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指出涉外法治立法是基础建设,涉外法治实施是关键,涉外法治能力是核心,需推动涉外民事等多领域法治发展,加强培养熟悉外语及国际法律体系的人才队伍。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教授、武汉大学韩德培讲席教授Ignacio de la Rasilla(睿思来)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比拟“牌坊”,承认“相互依存”在国际社会中的核心地位是“地基”,全球和平、国际共同安全、国际包容发展和国际生态文明的目标是“支柱”;主权平等、文明间对话和多边主义原则是“木梁”,而“牌面”则是合作共赢。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梅傲提出可以从数字包容议题、促进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议题、强化数据治理与安全保护议题等领域寻求突破,最终实现制度型开放的总体目标。

 

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顾问陈辕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仲裁机制合作作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之一,应推进商事仲裁制度的优化、诉讼规则的衔接和管辖权冲突的协调。

 

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健作为点评嘉宾指出仲裁法应回归仲裁程序法的功能定位,避免成为仲裁组织法、规则和监管法的混合体,应顺应国际商事仲裁的人本化趋势。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张辉作为点评嘉宾指出,制度型开放跟涉外法治是密切相关的,是整个社会法治,国际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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